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完善请假考勤制度,特制订以下补充规定。
每周不定期抽查签到签退情况,然后汇总公示。上午签到时间截止为8:10,签退时间从11:40起。下午签到时间截止为2:30,签退时间从4:50开始。
1.每月将抽查汇总公示的签到签退情况累计汇总一次,一月内5次(含5次)迟到早退的情况不做处罚,超过5次的人每次扣款2元。
2.一月缺签3次(含签到签退)不处罚。如果超过3次的,一次扣10元。
3.连续缺签到退两次者,视为旷工,一次扣20元。
4.扣缴款项,用于当月全签人员的奖励。
5.请假教师将不参与签到签退考核。
6.长病、事假按原规定执行,出示当时医院证明材料,不能事后补假、电话请假。临时性请假,手续必须齐全。因事而调课,不能按时到校,本人必须报请申明,教师因急事调课,不得超过一天。
7.一学期累计请假五天以上的(含自寻代课的)教师本学期不予评模晋级。
实验小学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