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实验小学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管理工作,特制订实验小学学生校服选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科学规范的采购流程、严格的质量把控和全方位监督管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美观、合体的校服,同时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减轻家长经济负担。
二、组织领导
1.建立校服选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瑞刚(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康培林(副校长、纪检委员)
韩旭平(副校长、大队辅导员)
组 员:张永文(政教安全处主任) 崔彩霞(政教安全处副主任)
刘俊峰(教师代表)党雅娴(教师代表) 杨倩(教师代表)
张凯俊(教师代表) 庞瑞星(教师代表)
家委代表(30人) 家长代表(10人) 学生代表(10人)
(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2.领导小组职责
郭瑞刚(党支部书记、校长):统筹规划校服选用工作的整体方向和重大决策。
康培林(副校长、纪检委员):具体负责校服选用全过程监督工作。
韩旭平(副校长、大队辅导员):具体负责校服采购、验收、售后联络、总结评估等工作。
组员:教师代表负责从教学和管理角度提出校服的功能需求和设计建议;家委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负责反馈家长、学生的意见和诉求,维护家长、学生的权益。共同负责监督校服选用全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按选用流程开展工作。
三、坚持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四、执行标准
校服安全与质量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等相关国家标准。
五、校服款式、质量、价格
1.春秋装、夏装、冬装款式保持不变。
2.面料要求、价格区间(两项均保持不变)。
项目 | 类别 | 面料 | 面料成份 | 规格 | 价格区间 |
夏装 | T恤 | 涤棉针织布2 | ≥60%棉 | 210g/m2 | 80-85 |
裤子 | 南韩丝 | 95%涤纶/5%氨纶 | 220g/m2 | ||
秋装 | 上衣 裤子 | 南韩丝 | 95%涤纶/5%氨纶 | 300g/m2 | 110-120 |
冬装 | 上衣 | 复合布 一体棉衣 | 填充物260g/m2 100%涤纶 | 160g/m2 | 140-145 |
裤子 | 南韩丝 | 95%涤纶/5%氨纶 | 320g/m2 |
六、校服选用流程
(一)学校集体决策
学校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由学校领导集体决策校服选用工作,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二)制定工作方案并征集意见
方案拟好后,先向校委会成员征求意见后,再向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征求意见结果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三)组建校服选用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学校管理人员代表可作为召集人,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需形成会议纪要。
(四)确定选用模式
校服选用模式原则上有以下三种:一是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二是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三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自主评定确定符合要求的企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模式,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
(五)选用工作流程
不论采用何种校服选用模式,均不得对潜在校服供货企业的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例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置工厂、纳税等。
1.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
①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②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③选用组织选派代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④招标结果报选用组织确认。
以上4个环节要程序规范,材料齐全,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2.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
①选用组织公开征集校服款式。
②企业准备样衣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展示。
③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
④选用组织召集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最高者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选定校服款式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校服款式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校服款式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
⑤服装生产企业根据相关校服质量标准、选定款式生产和销售校服。
⑥家长在市场上自行购买。
以上1—4个环节要程序规范,材料齐全,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3.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企业模式
①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②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2—3家企业。
③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评比。
④选用组织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以上4个环节要程序规范,材料齐全,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六)公示选用结果
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
(七)签订服务合同
公示到期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服务合同,应当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八)校服验收
严格执行校服到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指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其中1套与供货企业提供的质检报告封存;另1套作为学校送检样本。双送检均注明产品合格时,该批次校服验收为合格,验收人员签字确认。质量检测报告向家长、社会公布。
(九)校服发放及售后
验收合格后,校服可以发放给学生后,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和学生合理化需求,及时提供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十)校服款支付
校服验收合格后,60天内,校服费用由学校代收后转交供货企业,学校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并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
(十一)评估总结
每次采购结束后,选用组织对采购全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学校将选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选购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