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 "119" 电话报警,同时报教育局。
2、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同时由受过训练的教职工进行三分钟火灾紧急扑救。如三分钟不能扑灭明火,则迅速撤离。
4、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6、灭火后立即通知律师,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