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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实验小学国家宪法日组织学生进行《宪法》专题学习

2020年12月04日 09:26:26 来源:政教处 访问量:6240 作者:康培林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保德县实验小学为了加强对学生普法教育,由学校政教处牵头组织学生进行《宪法》专题学习。

  为保证《宪法》专题学习的实效性,政教处通知各班班主任在12月4日上午组织学生通过多媒体集中学习,学习宪法日的由来、意义》。

  通过专题片和国家《宪法》日的由来、意义的学习,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通过学习,同学们深刻认识到: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通过学习,使同学们深刻理解了:《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同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始终将《宪法》牢记于胸中,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

编辑:康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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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帅(2020/12/10 15: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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