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4”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保德县实验小学利用每天课间10分钟学校广播的时间,进行“守护青春”法制教育。
要求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以下几点:
1、自我安全防范,不要与不良青少年交往。
2、不要登陆不良网址。
3、不观看,不下载黄色资料。
4、远离毒品,拒绝吸毒。
在生活中遇到犯罪的时候,我们学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要躲避犯罪,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提倡斗争。
2、如果受害,应告知学校、老师及家长,或向有关部门报告。